两男子酒店消费六千余元无人付账遭酒店起诉
2012-11-13 12:22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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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近日了解到,2011年7月1日晚,董某和王某在酒店用餐,其间,董某拿走中华烟、五粮液酒,并在未结清账款的情况下逃离。烟、酒费用及餐费共计6354元,而王某也拒绝付账,酒店因此起诉他们。
开庭时,董某未到庭答辩。王某辩称,当时董某说给他介绍工程,约在酒店吃饭。点餐后,董某在他接电话时离席,之后再没回来,并关掉手机。王某说,整个过程都是董某策划的,他也是受害者,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。
法院认为,王某消费了菜品,应与董某共同负担356元餐费;烟酒费用问题,应由董某个人负担。法院一审判决董某给付酒店烟酒费用5998元及餐费178元,王某给付餐费178元。
目前判决已生效,两人均已把费用结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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